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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研究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不再报省厅审

2016-05-04 10:05 | 太奇MBA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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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月13日,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《关于下放研究生转专业权限的通知 》,通知指出,为进一步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,严格落实教育部21号令第十八条“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。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。”的相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,即日起,将研究生转专业权限下放至各高校、研究生培养单位。

  今后,研究生转专业一律依照各校、各单位规定办理,不再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批。对违规办理研究生转专业、引起不良影响的,四川省教育厅将依法依规追究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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